指企业收到买方有效订单或贸易合同、协议,由我行对企业提供用于订单项下原材料采购、商品生产及储运等生产经营周转,并以销售回笼款归还我行贷款的融资业务。
1、融资环节早。银行资金提前介入,解决企业接到订单后的前期资金短缺的问题,有效提高企业接收订单的能力;
2、担保方式创新。以企业与买方之间形成的应收账款为还款保障;
3、融资方式灵活,供应商可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或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持有优质采购方名下订单的企业
1、供应商接到订单后,凭借订单向我行提出融资申请;
2、开立监管账户。授信审批通过后,供应商在我行开立回款资金监管户,并指定我行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付款的唯一账户;
3、签订合同。与我行签订用信合同,以及《权利质押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由我行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完成对拟质押应收账款的质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