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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对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1、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2022年11月,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22〕001号)和《杭州联合银行主发起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指引》(杭联银函〔2022〕007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修订《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云和联银〔2022111号)。

2、关联方名单动态管理。

根据制度要求,本行建立了“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关联方名单”,每季度定期收集更新股东及关联方信息,定期对本行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的人员范围进行动态调整,做好关联方识别,信息收集、更新与管理工作。截止2023年末,本行关联自然人名单共157名,其中董事5名,总行高级管理人员4名(其中3名为董事),监事3名,具有大额授信、资产转移等核心业务审批或决策权的人员共7名,及以上人员近亲属不完全统计共计59名;本行的法人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24名;持有或控制本行5%以上股权的,或者持股不足5%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6名;本行其他员工共57名。

关联法人共33家,其中本行5%以上股权的法人共5家,本行的法人控股股东控股企业共13家,本行5%以上股权法人控制的企业共15家。

3、关联交易管理体系

本行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本行董事会已成立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全行风控与关联交易相关事宜,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风险合规部,统筹全行关联交易的管理,负责关联交易授信的审查,以及董事会权限内审批事项的提交;综合管理部负责建立关联方信息档案及更新与管理,关联交易信息的报告与披露,以及履行董事会层面关联交易备案和审批程序;运营管理部负责统计关联交易业务数据,负责对关联交易管理相关科技系统建设需求的支持;内审部负责按年对关联交易情况实施专项审计;业务管理部、各经营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所辖业务所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识别,按规定权限提交审批。

二、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一)授信类关联交易

在2023年度,本行未有关联方授信业务,未有授信类关联交易。

(二)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在2023年度,本行未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三)服务类关联交易

在2023年度,本行未有服务类关联交易。

(四)存款和其他类型类关联交易

在2023年度,本行未有存款和其他类型类关联交易(附注1)。

(五)监管指标

2023年12月末本行资本净额14798万元,单一关联方最高授信额度为0,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0%;一个关联法人或集团客户最高授信额度为0,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15%;全行关联方授信额度为0,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的50%。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附注1:本部分员工定期存款均按国家及监管部门要求办理,且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根据行关联交易制度“第三十一条本行进行的下列关联交易,可以免予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一)与关联自然人单笔交易额在50 万元以下或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额在5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且交易后累计未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的;(五)交易的定价为国家规定的;”所以在本次报告对员工存款免予按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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