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贷”系列贷款产品是本行根据借款人的家庭情况与信誉度,向借款人提供一定额度的人民币信用授信业务,分为安居装修贷和安居建房贷两个产品。其中安居装修贷用于政府安置性住房的装修的贷款产品;安居建房贷用于自有农村住房的建设、装修的贷款产品。
借款对象为户籍在嘉善县内,具有合法自有住房(或资格)的农村居民。
申请“安居贷”系列贷款产品的借款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收入稳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申请安居装修贷需具有合法有效的政府安置性住房;
4、申请安居建房贷需具有农村住房或村(社区)建房证明或村建办批复;
5、资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慎三禁五”规定,原则上要求征信纪录2年内不能出现连续3次逾期或累计6次逾期;
6、符合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担保方式、额度、期限和利率
担保方式为信用,要求家庭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授信额度根据个人资信评估结果确定,不得超过装修或建房预算的70%,其中安居装修贷最高30万元,安居建房贷最高50万元。
安居装修贷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安居建房贷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且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之和不超过70周岁。
执行利率上浮不低于50%。符合我行利率优惠条件的借款人根据我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贷款授信、还款方式
“安居贷”系列产品采用一次授信,根据借款人建房、装修付款需求分次发放贷款。
还款方式可采用普通贷款(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或分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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