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贷来”贷款业务是本行根据借款人的信誉度及贡献状况,向借款人提供一定额度的人民币信用授信业务,用于购买包括大件耐用消费品、装修、旅游、教育等在内的消费品和消费项目。
一、借款对象:
公务员;教师、医生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符合我行要求的其它国企正式编制中层及以上人员。
二、借款人条件:
(一)具有县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嘉善县户籍人口或常住人员;
(二)年满18周岁,授信到期时未退休且实际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职业稳定、经济收入较高,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合法有效的自有住房;
(五)资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慎三禁五”规定,原则上要求征信纪录2年内不能出现连续3次逾期或累计6次逾期;
(六)符合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授信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主要采用信用方式。
四、贷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额度
贷款期限最长为3年。
贷款期限1年以内的还款方式采用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超过1年的要求采用分期贷款或制订逐年还本计划。
执行利率上浮比例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40%。
单户授信额度起点为1万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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