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快贷”业务功能是以已授信借记卡为载体,采用“先放款,后用款”模式,通过网点柜面或自助渠道为持卡人提供个人小额贷款放款、使用、还款等服务功能,实现个人小额贷款一次授信、循环使用,随借随还。
授信对象:
在嘉善县范围内有固定居所,符合小额贷款条件,自愿遵守本办法,并经审批同意授信的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居民、个体工商户、小企业业主,均可申请“联合快贷”业务。
贷款额度:
根据客户的合理资金需求、资产实力、贷款用途、信用状况、年净现金收入、还款能力等综合资信状况确定,原则上消费贷款最高不超过30万元,生产经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贷款期限:
分为授信期限和单笔提款期限。授信期限原则上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授信期限内,可多次提款,但单笔提款期限应在合同中约定,最长控制在两年以内且到期日不得超过授信期限约定的最后到期日。
详情请咨询我行网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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