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物业贷款(腾笼贷)是指我行向自行开发或购置的经营性物业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或者第三方提供充足担保,并以该物业的经营收入但不限于该物业的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的贷款。
贷款对象
借款人必须是经有权部门批准成立并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拥有的物业已投入运营,并对该物业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包括:
(一)享有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拥有全部经营性物业独立处置权的业主,该类经营性物业贷款要求采取物业抵押担保的形式;
(二)土地为长期租赁,地上物业为自行建造,并在租赁期间享有对该物业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业主,该类经营性物业贷款要求提供有实力的第三方担保。
贷款用途
可用于贷款主体在营运过程中的各项资金需求。
贷款额度
土地性质为出让的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其所经营物业的市场评估价值(包括土地的评估价值)的70%,土地性质为租赁的经营性物业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其市场评估价值(不含土地价值)的60%。
贷款期限
根据经营性物业的营业收入测算还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贷款利率
按我行贷款利率定价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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