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400-66-96592
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金融 > 贷款服务
个人保证贷款
2014年08月01日 

1、产品定义

保证贷款指本行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2、贷款对象

在本县有固定住所,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居民和个体工商户。

(一)户口在霍邱或在霍邱县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合法的经济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信用记录良好;

(四)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授信额度

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含),一般控制在20万元以内。

4、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短期为主,最长不得超过1年。

5、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二)如经营性贷款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铺租赁合同;

(三)保证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日常经营情况证明材料,例如,购销合同、出入库单、销售清单、银行流水等;

(五)借款人担保实力证明材料,例如,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财产情况等

6、办理指南

(一)提出申请:借款人持上述申请材料到我行提出申请。

(二)额度审批:经办人员收到借款人提交保证借款申请,按本行信贷操作规程的要求调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借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还款能力及保证人的资信状况、代偿能力与意愿,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

(三)额度签约:经审批同意办理保证贷款的,借款人、保证人订立书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办理相关信贷手续。

(四)贷款发放:借款人持身份证来我行办理发放贷款。

霍邱联合村镇银行版权所有 皖ICP备14016475号 地址:安徽省霍邱县蓼城西路粮油交易中心大楼 客户服务热线:400-66-96592

皖公网安备34152202000159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